| 一、棉花质量要求
1. 品级 GB1103一1999规定棉花根据其成熟程度、色泽特征、轧工质量,棉花品级分为七级,即一至七级,三级为品级标准级,七级以下为级外棉。
根据品级条件和品级条件参考指标,制作品级实物标准。品级实物标准分基本标准和纺制标准。皮辊棉、锯齿棉纺制标准是评定棉花品级的依据,各级实物标准都是底线。黄棉、灰棉、拔杆剥桃棉,由各产棉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基本标准副本的品级程度制作参考棉样,最高品级不高于四级。
2. 长度 棉花纤维长度以1mm为级距,分为25 mm,包括25.9 mm及以下,26 mm,包括26.0~26.9 mm;27 mm,包括27.0~27.9 mm;28 mm,包括28.0~28.9 mm;29 mm,包括29.0~29.9 mm;30 mm,包括30.0~30.9 mm;31 mm,包括31.0 mm及以上。
28 mm为长度标准级。五级棉花长于27 mm,按27 mm计;六、七级棉花均按25 mm计。
3. 马克隆值 马克隆值分为三个级,即A、B、C级。B级为马克隆值标准级。
马克隆分级范围为:3.7~4.2之间为A级;3.5~3.6或4.3~4.9之间为B级;3.4及以下或5.0及以上为C级。
4. 回潮率 棉花公定回潮率为8.5%;棉花回潮率最高限度为10.5%。
5.含杂率 棉花标准含杂率皮辊棉为3.0%,锯齿棉为2.5%。
6.危害性杂物 棉花中严禁混入危害性杂物。采摘、交售棉花,禁止使用化纤编织袋等非棉布口袋,禁止使用有色的或非棉线、绳扎口。
收购、加工皮棉时,发现混有异性纤维、色纤维及其他危害性杂物的,必须挑拣干净。棉花加工过程中,不得混入危害性杂物。
二、棉花加工经济技术指标
1.轧花
(1) 皮棉品级、长度 籽棉经过轧花所出的皮棉,其品级、长度应对照国家标准严格检验,不低于原收购籽棉试轧衣分时的品级、长度。
棉花品级以品级实物标准结合品级条件决定;棉花长度检验用手扯尺量法测定。
棉花品级条件参考指标见表6一1。
(2) 皮棉含杂率 皮辊棉为3.0%,锯齿棉为2.5%。收购时可机检或估检,估检结果应经常与机检结果相对照,对估检结果有异议时,以机检结果为准;成包皮棉含杂率按机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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