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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新标准增加的新内容,包括三方面的规定:一是在各环节中异性纤维采用人工挑拣进行检验。各环节指的是:收购、加工、签证、使用或专业纤检机构进行的检验。异性纤维检验应对批样进行逐样挑拣,记录检出异性纤维或色纤维试样个数及包号,以及未检出异性纤维或色纤维试样个数及包号。发现有异性纤维的,要在检验证书“异性纤维”一栏中注明“有”,反之则注明“未发现”。二是规定:“棉花在使用中,发现有异性纤维或色纤维的,可向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申请检验”。三是专业纤检机构受理的异性纤维检验,要对未开包的棉花随机抽取5%的棉包,逐包开包挑拣。根据检验结果对未开包的棉花出具检验证书。检验中,未发现异性纤维的,在检验证书“异性纤维栏”注明“未发现”;发现混有异性纤维或色纤维的,根据数量,作隆级处理。关于异性纤维检验结果如何量化及数量界限,新标准未作明确规定,有待于进一步积累数据后作出规定。
五、断裂比强度检验 新标准未把断裂比强度作为棉花质量的考核指标,但断裂比强度是很重要的,下一步全面修订时,将列入质量考核指标。另一方面,新标准已把断裂比强度列为参考指标。因此新标准也把断裂比强度检验列入标准,使大家逐渐对它熟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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