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棉花出口实行“许可证制度”,出口企业根据计划规定的总量、出口省份安排货源并组织出口。允许棉花出口的企业目前只限定在“中纺棉花进出口公司”、“新疆自治区棉麻公司”、“新疆农垦股份进出口公司”等三家,其中后两家只限定经营新疆棉花出口。近年来,中国政府主要安排新疆棉出口,今后是否安排其它省份棉花出口并扩大出口经营权尚是未知数。
中国加入“WTO”以前,棉花进口实行“配额许可证制度”。对于一般贸易形式进口,棉花的进口经营权限定只能由“中纺棉花进出口公司”,“上海纺织原料公司”,“北京纺织工业供销公司”,“天津纺织工业供销公司”经营,其中除“中纺棉花进出口公司”有权使用各省配额进口外,其它三家只能用本直辖市配额进口。
入关后,棉花进口将执行关税配额管理(请参考如附的相关协议)。但在目前阶段,协议中的33%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是直接分配给指定的上述四家公司,还是直接分配给用棉单位,再由上述四家指定公司代理按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第二,另67%分配给非国营贸易的关税配额是否仅限于加工贸易形式进口,不允许以一般贸易形式进口;第三,配额的具体申领、变更、再分配、报关程序等细节如何操作。上述问题只能待国家最终公布实施细则后才能知道。入世后的棉花进口体制的变化对中国的棉纺工业将带来较大的经营概念上的变化。
(资料提供达利文公司北京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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