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期以来,巴棉花生产和贸易完全市场化,收市场自由调节,虽有成效,但暴露出的矛盾也很突出,主要是外商对巴棉质量索赔逐年增多。为了改变被动局面,保护农民利益,1973年巴成立国营“棉花出口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实施政府有关出口贸易政策、价格支持政策及棉花品质改良计划和仓储项目。1976年开始,对主要品种籽棉和皮棉制定最低保护价格,促进棉花生产及优良品种推广。从此巴棉面积、产量、出口量增长较快,这10多年棉花单产提高了60%,总产翻了一番,是巴棉发展的辉煌时期;1987年,巴政府又调整政策,允许国内轧花厂、纺织厂直接收棉,允许私人棉花出口(但仍要冠以“棉花出口公司”),国家对棉花出口有最低限价;1996年9月,巴又推出新政策,全面推行私有制,取消“巴棉花出口公司“原有人员与另两家国营公司合并,改组成综合性贸易公司。棉花经营、价格、渠道全部放开,国家对棉花生产、收购、进出口不加限制,取消补贴政策,棉花进出口不征关税等。新体制效果如何,尚待实践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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