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议透露出以下几点信息:
一、棉花进口数量巨大
据统计,1999年纺织工业用棉量为380万吨,如果每年进口棉花74.3-89.4万吨,分别占1999年我国纺织用量的19.55-23.5%。这个比例是相当大的。虽然这是准入配额,政策可以调控,但是实际上如果进口棉花价格比国内棉花价格便宜,是很难控制的。因为:(1)纺织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会千方百计进口低于国内价格的外国棉花。(2)中美协议规定,进口配额的33%分配给国有贸易企业(如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等),其余67%分配给非国有贸易企业。对分配给国有贸易企业部分,政府可以调控,但对分配给非国有贸易企业部分,就很难调控了。(3)中美协议还规定,如果分配给国有贸易企业的进口配额在当年度的10月底没有签订进口合同,则这些配额将重新分配给非国有贸易企业。(4)美国为了保持其棉花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棉花国际市场价格对其出口商不利时,对出口商进行补贴。
二、棉花进口关税很低
中美协议规定,中国关税将从21.1%整体水平削减到平均17%,农产品关税将从15%降至14.5%(降幅不大),而棉花配额内的关税只有1%,大大低于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因而受到的冲击也最大。同时,由于棉花配额内与配额外的关税相差40-76倍,外商必然千方百计用完棉花配额,即使价格低些也比配额外加关税后的进口棉花合算。
三、对我国出口棉花不利
中美协议规定,中国要取消棉花出口补贴,对国内的生产流通补贴也要逐步取消。我国棉花生产由于是小规模手工作业,成本高,缺乏价格竞争力,同时在生产方面又不像美国有抵押贷款,如果没有出口补贴,棉花经营企业不可能亏本出口。这两年,新疆棉花之所以能出口或者以出顶进,是因为国家给予相应的价格补贴。就目前情况看,如我国取消出口补贴,要想把棉花销往美国或其他国家是很难的。
四、国内企业经营棉花的数量将相对减少,比重也相对降低
目前,除供销社棉麻企业经营棉花外,还有农业部门的良种场和国营农场及经过资格认证的近200家纺织企业。根据中美协议规定,美国流通企业包括棉花企业可以在中国建立分销网络,中国向美国出口商提供经销权。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性原则,任何一方给予另一方的优惠必须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成员方。我国还必须为参加世界贸易组织的其他国家出口商提供棉花经销权。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内经营棉花的企业只有供销社下属的各级棉麻公司,棉花市场放开以后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经营棉花的企业将有棉麻公司、纺织企业、外国经销商以及一些国有公司等等。可以相信,未来的棉花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将对国内的流通渠道进行一次彻底的洗牌。(H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