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限仓制度。纽约期货交易所棉花期货实行限仓制度,所有限仓都是针对客户来定的,不包括套期保值头寸。交割月、非交割月和所有月份持仓的限制数量如下:交割月持仓不得超过300张,非交割月持仓不得超过2500张,所有月份合计持仓不得超过3500张。一般来说,非交割月份,交易所和CFTC对这一制度执行的并不很严,也就是说,你即使超过2500张,但只要信用没有问题,他们也不会强制你减仓。到了交割月,如果你还拥有大量的持仓,CFTC就会要求你做出解释,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你是在做套期保值,他们不再管你;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你却拥有大量持仓,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升贴水制度。纽约期货交易所棉花期货的升贴水制度比较复杂,也比较科学,正是这样的升贴水制度,才使得棉花期货能够顺利进行。纽约期货交易所棉花期货升贴水(或近似于升贴水)有三种,现逐一介绍:
第一种,正常的品级、长度、叶屑级之间的升贴水。美国农业部棉花分级及市场信息分部在充分调研现货市场棉花价格的基础上,每天都要公布棉花现货市场不同等级、长度、叶屑级之间的升贴水,交易所不再另行规定这些升贴水,完全执行美国农业部公布的等级间差价标准,只不过从时间上向后延续一周,并以提交割当日美国农业部公布的升贴水为准。
第二种,对入库时间较长棉花的处罚(Overage Cotton Penalty)。制定这一罚金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入库时间较长的棉花流出期货市场,它是从仓单注册之月算起,分阶段进行处罚,入库时间越长,处罚越严厉。从仓单注册满4个月后开始处罚,5-11个月,每月处罚3磅/包;12-17个月,每月处罚4磅/包;18-23月,每月处罚5磅/包;24-29个月,每月处罚6磅/包。这样的设计对于持有仓单的客户具有很大的威慑作用,如果不把仓单撤销,就得承担严厉的处罚。下面以1月份注册仓单为例来详细说明纽约期货交易所对入库时间较长棉花的处罚。
第三种,年度贴水。纽约期货交易所规定,新年度棉花收获后,只在本年度内交割不处罚,过了本年度的下一公历年度,就要执行2美分/磅的贴水,并且每增加一年,此贴水额增加2美分/磅。也就是说,2001/2002年度生产的棉花(美国棉花年度为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也就是2001年8月份生产的棉花在2001年8月份至2002年12月份内交割不贴水,到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2美分/磅的贴水,如果到2004年的1月1日这批棉花还在用于期货交割,那么开始执行4美分/磅的处罚,到2005年1月1日执行6美分/磅的处罚,以此类推。(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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