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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家储备棉交储单位:
在国家储备棉公证检验过程中,中国纤维检验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检验进度逐步加快,为切实维护供货方利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库及初验。国家储备棉公开采购工作已于2007年1月17日结束,入库及初验工作已接近尾声。考虑到当初入库时,节日临近,运输紧张,劳动力少,现将入库时间适当延长,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26日,未能按期入库的,作违约处理。
二、公检复验申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发总行《关于下达2006年度国家储备棉收储计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06]2884号)精神,对公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验。因此,在收到公证检验结果后或接到领取公证检验结果的通知后(通知方式为电话、传真、邮件中的一种),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验申请。复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对在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验申请的,或接到领取公证检验结果的通知后未来领取的,均视同认可公证检验结果,予以出证、结算。
需申请复验的,请与中国纤维局棉处联系,电话、传真:010-64235331。
特此公告。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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