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07年第57号令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纺织业)
1.采用高新技术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生产
2.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
3.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括除羊毛以外的其他动物纤维、麻纤维、竹纤维、桑蚕丝、彩色棉花等)产品加工
4.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服装生产
5.高档地毯、刺绣、抽纱产品生产
附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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